当前位置:湖南省股权投资协会网站-协会动态-协会公告

湖南省浏阳市乡村振兴基金管理人招募公告

发表于2019年9月19日 已阅读1539次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系列精神,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转型升级,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放大效应,带动社会资本投资浏阳市乡村振兴重点产业,促进浏阳市乡村振兴重点企业发展壮大,助推实现乡村振兴,根据浏阳市委、市政府的安排,拟成立浏阳市乡村振兴基金。受浏阳市城建集团委托,我协会现面向全国范围内公开征集、遴选浏阳市乡村振兴基金的管理机构,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浏阳市简介

浏阳地处湘东,面积5007平方公里,人口149万,是全省人口第一、面积第二大县,享有“烟花之乡”“花木之乡”“将军之乡”的美誉。浏阳是一座铭刻着红色传奇的英雄之城。在这片红土地上,涌现出谭嗣同、唐才常等仁人志士,诞生了胡耀邦、王震等党和国家领导人,走出了30位共和国的开国将军。浏阳是一座散发着绿色诗意的生态之城。世界名河浏阳河碧波荡漾,湘东明珠大围山雄奇壮丽,全市森林覆盖率达66.2%,常年空气质量优良率98%以上,素有长株潭“绿肺”之称,是“中国生态魅力市”“美丽中国典范城市”。长浏、大浏、浏醴高速穿境而过,高速总里程达227.3公里,位居全省县(市)第一,渝长厦高铁、长浏城际铁路规划经浏设站,区位优势日益彰显。

2018年,全年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3.3亿元,同比增长13.1%;地区生产总值、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固定资产投资等预计分别增长10%、10%、12.5%、15.5%;银行业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分别达747.68亿元和657.98亿元,存贷比达88%;预计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6230元、增长7.7%,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466元、增长8.6%。在县域经济与县域综合发展全国百强排名中,浏阳跃居第13位,成为中部地区唯一的“竞强争优范例”县(市)。一年来,浏阳先后荣获“福布斯2018中国大陆最佳商业城市榜100强”“中国工业百强县”“中国幸福百县”“全国小康城市100强”等国家级荣誉,城市影响力、美誉度大幅提升。

二、基金情况简介

1、基金名称、类型、总规模

基金名称:浏阳市乡村振兴基金(暂定名,以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

基金类型:有限合伙制。

基金总规模:2亿元人民币。

2、出资方案

(1)出资方式:基金出资采取实缴制。首期出资1亿元人民币,基金在投资期内完成投资额8000万元人民币(首期实缴出资投资达到80%)及以上时,各出资方须实缴二期出资。

(2)出资份额:政府与社会资本双方出资比例为3:7,其中市政府出资6000万元,其他战略合作机构出资1.4亿元人民币(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向社会资本募集,社会资本方1个或多个,其中基金管理人出资不低于1%)。基金为平层基金,各出资人之间同股同权。

3、基金管理费

投资期内,基金管理费不超过实缴出资金额的2%/年;退出期内,基金管理费不超过实际投资且未退出金额的1%/年。按日计提按年支付。

4、基金存续期限

基金存续期为5年,其中投资期为3年,首期资金原则上两年内投完。自基金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经普通合伙人提议,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可以延期3次,每次不超过1年。

5、投资方向及范围

(1)投资方向:不低于基金规模的80%投资于乡村振兴农业企业,包括但不限于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等;重点投资于管理团队优秀、市场前景广阔、商业模式清晰、技术水平先进、自主创新、高成长性的花卉苗木、油茶企业和其他农业企业。

(2)投资范围:不低于基金规模的60%(按不低于政府出资比例的2倍计算)投资于浏阳市内。

(3)投资限制:不得违背《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5〕21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财金规〔2016〕2800号)和《浏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浏阳市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浏政办发〔2019〕4号)的相关规定。

6、基金管理

(1)基金管理人及运行模式。投资基金应坚持市场化运作、专业化管理原则,基金管理人的选聘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基金的管理架构分为合伙人大会、投资决策委员会和专家咨询委员会,分别负责重大事项决定、投资项目决策和投资咨询。

(2)合伙人大会。合伙人大会由全体合伙人组成,决定变更基金的名称、经营范围、存续期限、基金管理费率,处分基金的财产,决定基金收益分配或者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合伙协议的修订,批准合伙人增加及减少对基金的出资,决定基金的清算、解散和其它对基金发展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3)投资决策委员会(以下简称“投委会”)。基金投资项目的最高决策机构为投委会。投委会由5名委员组成,由城建集团推荐1名,基金管理公司推荐1名,其他战略合作机构推荐3名。投委会采取一人一票制,得到全体投委会委员超过五分之四赞成票(4票及以上)的,投资项目决策有效。城建集团派出的投委会委员在基金投资决策方面仅在投资范围和投资领域超过规定比例时行使一票否决权。即投资于浏阳市地区以外的项目(任何时刻基金投资于浏阳市以外企业的金额将高于基金实缴总额40%的情况下);投资于乡村振兴产业以外的项目(任何时刻基金投资于乡村振兴产业以外产业的金额将高于基金实缴总额20%的情况下)拥有一票否决权。

(4)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由外聘专家组成,聘请金融、法律、技术、乡村振兴等方面外部专家1—3名,在项目评审以及投资决策等方面提供独立、客观的专业意见,降低项目投资风险。所有拟投项目必须先由专家咨询委员会做独立评判,并出具相关意见,再交由投委会进行审议。

(5)基金管理人应当为基金管理建立规范的投资程序和投资标的筛选标准,并对基金拟投资项目进行尽职调查,以提升投资效益和效率。

7、收益分配方式

基金的基准收益不低于6%/年,超过基准收益部分的30%超额收益奖励给浏阳市乡村振兴基金的受托基金管理人。

8、基金的退出方式

包括但不限于上市、并购、到期清算、社会股东回购、股权转让等市场化退出方式。

三、申请条件

(一)相关资质。申请人必须具备以下基本资格:(1)申请人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已有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产品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2)营业执照处于有效营业期限内;(3)实缴资本金不低于1000万元;(4)基金管理人及其工作人员无受过行政主管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罚的不良记录。

(二)管理团队。核心团队稳定,管理人员具备基金从业资格,专业性强,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信誉,至少有3名具备5年以上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工作经验的专职高级管理人员,拟派驻基金的管理团队人员至少主导过3个以上股权投资的成功案例。

(三)管理机制。管理和运作规范,具有严格合理的投资决策程序和风险控制机制;按照国家企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有健全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投资管理机构具备合理的项目评估标准和独立的投资决策机制,健全的投资管理和风险控制流程,完备的投资管理制度和完整的投资档案体系,能够为被投资企业提供上市辅导、管理咨询等增值服务。

(四)历史业绩。原则上:申报机构股权投资的经营管理规模不低于5亿元,近2年有较好业绩。

(五)募资能力。具备符合浏阳市乡村振兴基金要求的资金募集能力,能在约定期限内完成资金募集,首期一亿元资金,须在签订协议3个月内100%到位,剩余资金适进度到位。

(六)项目储备。掌握一定的优质项目储备,可以在基金设立后迅速开展符合投资方向的投资业务。

(七)对具备以下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可优先考虑:

1、能引入国家、省市级各类政府引导基金投资入伙的;

2、具有上市公司背景、控股股东具有实体产业背景、有政府引导基金管理经验的机构优先。

3、能引入国资背景机构、国内A股上市公司或其背景机构作为出资方的。

4、具有投资的企业中有通过IPO上市或者被并购退出经验的机构优先。

四、遴选程序

(一)遴选公告。本公告在浏阳市政府网、浏阳市融媒体中心及湖南省股权投资协会官网、微信官方公众号(中基协官网)进行公告,公告期20天。(公告日期:2019年9月19日)

(二)报送材料。报送材料(详见附件)。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的应聘机构应在2019年10月8日前,向湖南省股权投资协会(联系方式见下文)提交相关材料。

(三)申请材料初审。成立初审小组,成员由协会专家和政府代表组成。小组依据申报材料对全部申报机构从专业背景、历史业绩、管理能力、募资能力以及投标方案内容等对申请材料进行比较打分(标准详见附件),形成初审意见并确定3-5家申报单位进入核实调查环节。(时间安排:2019年10月15日前)

(四)核实调查。协会组织对入选管理人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及相关信息进行核实调查。(时间安排:2019年10月15—20日)

(五)现场评审。协会组织评审委员会,邀请政府主管领导、行业主管部门领导、行业专家、协会领导等七位成员组成评审委员会,对经过尽职调查且符合审核条件的申报机构进行现场答辩评审。专家评审采用“评议申报材料+现场答辩”的形式。30分钟现场答辩(15分钟为自由阐述,15分钟为提问答疑)。评委基于申报机构的现场表现和申报材料的内容,按评选标准进行评价(标准详见附件),按综合得分进行排名。由评审委员会给出基金管理人候选机构名单建议,形成《浏阳市乡村振兴基金管理人招募及遴选初审工作报告》。(时间安排:2019年10月30日前)

(六)候选名单报政府审议。评审委员会提出候选机构名单并附评审情况,由政府相关部门决策最终入选的基金管理机构。(时间安排:2019年11月7日前)

(七)结果公示。政府和协会将遴选出的基金管理机构名单通过各自的官方渠道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启动相关调查程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基金管理机构。

五、申请方式

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的应聘机构请在2019年10月8日前,向湖南省股权投资协会提交《基金管理方案》及相关证明材料(具体内容详见申报材料内容)。申报材料请按照下文申报材料目录顺序用A4纸张格式装订成册,一式五份,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相关联系信息如下:

联系人:地市州服务部

杨  帆 13677337737

谭云鹤 18674889600

电子邮箱:234389487@qq.com

材料寄送地址:长沙市岳麓区滨江路53号楷林国际大厦A栋18楼1813室

六、申报材料

浏阳市乡村振兴基金申报资料:

1、《浏阳市乡村振兴基金管理人申请材料目录》

2、《浏阳市乡村振兴基金管理人申报表》

3、《浏阳市乡村振兴基金设立材料清单》

4、《关于设立浏阳市乡村振兴基金的承诺函》

5、《申请机构已投资企业列表》

6、《申请机构管理基金情况表》

7、《申请机构管理团队投资情况表》

8、《评分方法及标准》

9、《基金管理费报价函》

10、《基金基石投资人出资承诺函》

点击下载附件

七、其他事项

(一)应聘机构应当据实报送有关材料,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应聘机构,将取消其资格。

(二)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三)本公告仅是一种邀请行为,并不构成法律上的契约。遴选评定委员会将组织专家评审、面谈、尽职调查等程序来确定最终应聘机构及运营管理团队。

(四)遴选评定委员会对遴选相关事项拥有最终解释权。

特此公告。

湖南省股权投资协会

2019.09.19


 

发表评论